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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正題名:昭和四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二十八冊[1] 層次單件 出處產生者:庶務課 日期形成日期:昭和4年2月~昭和5年2月 (1929-02/1930-02) 識別號TMB_02_10_0246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臨時職工ニ被服貸與方ニ付各局所工場長ヘ通牒;二、專賣局被服貸與給與規程中改正、訓令第四號;三、專賣局被服貸與給與規程中改正、訓令第十五號;四、職員ノ作業衣貸與ニ關スル決議(附從來區區ノ名稱ノ下ニ隨意貸與ノ被服ハ自今認メザル儀ト承知方并現在備付ノ作業用被服用途別ニ數量製作年月日、使用可能期間等各局所長ヘ照會);五、阿片煙膏名箋購入(臺灣日日新報社);六、水飴賣買契約(阿片配合用、鄭余藩);七、樟腦木箱賣買契約(昭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附、正六分厚樟腦木箱五○○○個、正五分厚樟腦木箱一六○○○個南門工場納、株式會社賀田組);八、阿片煙膏罐、包裝用木箱賣買契約(昭和四年六月二十日附、株式會社賀田組)。 機關權利說明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較佳的引用方式引用時請註明:〈件名〉,《冊名》,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檢索自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http://tais.ith.sinica.edu.tw,檢索日期。 |